計算機科學將人工智能研究定義為對“智能代理”的研究:任何感知其環境并采取最優行動使其有機會成功實現目標的設備。1956年由約翰.麥卡錫首次提出的定義為“制造智能機器的科學與工程”。人工智能目的就是讓機器能夠像人一樣思考,讓機器擁有智能。時至今日,人工智能的內涵已經大大擴展,是一門交叉學科。人工智能包括運算智能、感知智能、認知智能三個層面。
人工智能的概念
1、運算智能
即快速計算和記憶存儲能力。人工智能所涉及的各項技術的發展是不均衡的。現階段計算機比較具有優勢的是運算能力和存儲能力。1996年IBM的深藍計算機戰勝了當時的國際象棋冠軍卡斯帕羅夫,從此,人類在這樣的強運算型的比賽方面就不能戰勝機器了。
2、感知智能
即視覺、聽覺、觸覺等感知能力。人和動物都具備,能夠通過各種智能感知能力與自然界進行交互。自動駕駛汽車,就是通過激光雷達等感知設備和人工智能算法,實現這樣的感知智能的。機器在感知世界方面,比人類還有優勢。
人類都是被動感知的,但是機器可以主動感知,如:激光雷達、微波雷達和紅外雷達。不管是Big Dog這樣的感知機器人,還是自動駕駛汽車,因為充分利用了DNN和大數據的成果,機器在感知智能方面已越來越接近于人類。
3、認知智能
通俗講是“能理解會思考”。人類有語言,才有概念,才有推理,所以概念、意識、觀念等都是人類認知智能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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