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確定發起人,發起人簽訂設立公司的協議,承擔設立公司的責任。發起人達成設立公司協議后,可以委托發起人辦理設立公司的申請手續。《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兩個以上發起人,其中一半以上在中國有住所。以下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股份制改造的相關說明。
股份制改造的相關說明
股份制改造的相關說明
一,發起人的資格和人數
若以原有企業投資者作為發起人,則涉及原公司組織形式的變更。根據《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變更公司形式,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二,發起人股本和認繳方式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資本額不得低于500萬元,上市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公司組建前3年均為盈利。創業板上市發行條件規定,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三千萬元。
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結構
按照《公司法》規定,必須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結構,如建立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權力機構,組建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按照公司章程規定聘任經理作為公司的經營管理者。經理主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監事會作為公司內部的監察機構,行使對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監督權等。
中國創業板市場對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有《公司法》中沒有的規定,如設立獨立董事、實施保薦制度、發行上市條件和激勵機制等,對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些方面需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公司法》。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股份制改造的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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