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稱公司股份為股東,股東是公司組織的重要成員之一,在決定公司發展方向、投票公司經營政策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那股東之間發生的經濟糾紛怎么處理呢?接下來小編為大家介紹介紹股東發生糾紛怎么處理,感興趣的不妨接著看下去。
股東發生糾紛怎么處理
第一,應該確定股東之間具體是什么糾紛,是股權出資糾紛還是股東之間的借款糾紛,還是其他糾紛。
無論發生何種爭議,都應通過調解、協商解決,以維護公司和股東的最佳利益。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但對于不同的糾紛,應采取不同的訴訟方式,以維護公司和股東的最佳利益。
在市場經濟中,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與經濟義務的沖突而發生的權益糾紛。通過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手段解決經濟糾紛。
第一,仲裁和民事訴訟是兩種不同的糾紛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可以通過仲裁或 民事訴訟兩種方式選擇。一個有效的仲裁協議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轄權。從法律上講,如果仲裁協議不成立,或者雙方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法院才能行使管轄權,這在法律上被稱為裁減原則。
二是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方式的選擇與爭議性質有關按照不同的法律規定,有些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起訴,或者先提出行政復議,對其決定不予起訴,對行政復議決定不予受理,對行政復議決定不予受理。
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將其全部或部分股權相互轉讓。
股東會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其他人,應經多數股東同意。股東會同意,股東應以書面形式將其股權轉讓事宜通知其他股東,而其他股東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不到三十日內不作答復。超過一半的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的股權,如果不購買,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超過兩名股東主張優先購買權的,經協商決定其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根據其在轉讓時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從上可知,首先應確定股東之間具體存在何種爭議,通過調解、協商解決,最大可能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股份公司的運營發展離不開股東的資金支持,同樣的公司也要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以上就是股東發生糾紛怎么處理的全部內容了,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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