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和盈利操縱都是針對企業利潤而進行的活動,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是兩個不同性質的行為。只有正確區分二者的區別,這樣,會計師就可以有一個合理的依據,在使用會計標準和會計系統給予的選擇。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介紹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的區別。
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的區別
盈余管理產生的條件是會計政策可選擇性。不管是國內外,在制定相應的會計準則時,都不是一統天下的,而是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使企業能夠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應的會計政策,對其進行會計處理,從而使企業通過合法的手段調整利潤成為可能。盈利操縱是指利用木合法手段改變企業的盈余信息,以欺騙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獲取不正當利益。
因為盈余管理是以會計政策的選擇性作為先決條件,因此會計手段的運用是在會計法、法規和準則的范圍之內。對會計核算中需要估算的項目進行調整。例如,通過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攤銷、存貨計價方法的變化實現企業盈余調整的目的。盈利操縱是指通過非法手段粉飾企業財務報表,如提前確認營業收人與延遲確認當期費用,利用回銷會計處理年終摘假銷售、長期潛虧掛賬等。有些盈利操縱方式看似符合會計準則和行業會計制度的要求,但突破了某些限制,就變成了非法操縱。
盈余管理與盈利操縱都會損害企業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但二者的動機卻存在很大差異。作為一種符合法律規范的收益調節機制,盈余管理就是管理者想要使企業盈利能夠達到預定的經營目標,其目的不外乎滿足股東財富最大化的要求,合理避稅,從而實現自己的管理目標。利益操縱則是管理部門利用信息的不對稱,通過欺詐手段不當調節企業的盈余,實現不正當利益者只是企業的管理者,而多數股東及其他信息提供者則成為受害者。
盈余管理與盈利操縱的動因、手段的不同,使其導致的結果存在著顯著差異。順差管理可以帶來正面和負面的后果。當代委托代理關系中,由于激勵約束機制的作用,企業管理當局必須把股東財富最大化作為目標,同時為了自己的利益安全而采取一些盈余管理措施,這些措施運用得當,往往對企業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
盈余管理與利潤操縱是兩種性質不同的行為,兩者之間不僅產生的假設、前提和條件不同,而且動機、特征、手段以及后果也存在差異。以上就是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的區別的全部內容了,相信大家閱讀過后應該對盈余管理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希望本篇文章內容能夠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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