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經濟管理活動的角度看,審計,作為一種經濟監督活動,它必然具有某種意義。與之不同的是,在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由于生產力發展水平、社會經濟管理的方式不同,審計的廣度、深度和形式也就不同。接下來,小編就將介紹審計產生的社會基礎,什么是審計產生的基礎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審計產生的社會基礎
會計學要檢查的因素,并非是導致審計發生的根本原因。由于授權對經濟活動進行管理的需要,受托經濟責任關系是審計產生的現實基礎。
生產率低的原始社會不需要審計;不發達的時候,對小規模經濟來說,對小規模的經濟來說,生產資料的擁有者,也是生產資料的經營者和管理者,當然也不需要第三者進行審計。伴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財富不斷增加,剩余的生產資料逐漸集中到少數人手中。如果生產資料的所有者無法直接管理和經營其所擁有的財富,則必須授權或委托他人來進行管理和經營,這就導致了生產資料的所有權與管理的分離,由此,就產生了委托與委托代理之間的經濟責任關系,這為審計以監督檢查為其誕生奠定了基礎。
由于財產物品的擁有者為保護其財產的安全完整和增值,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其受權或委托的代理人是否忠于職守、盡責地管理和經營,有無徇私舞弊和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有必要授權或委派熟悉會計業務的人員對代理人提供的會計資料和其他管理資料進行審核,在辨別真偽、肯定優劣的基礎上定賞罰,從而形成審計關系。
我們所說的審計關系,就是構成審計三要素的經濟責任關系。在審計活動中起主導作用的第一關系人是審計主體,他既要接受其委托或授權,又要對其所承擔的經濟責任進行審查和評價,但其獨立于二者之間,與第二關系人和第三關系人之間不存在任何經濟利益關系。在審計活動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審計授權或委托人的第三關系人,他如果不委托第二關系人來管理或經營其財產,因此,第三關系人與第二關系人之間不存在經濟責任關系,自然也就沒有必要委托或授權第一關系人去審查和評價。所以,受托經濟責任關系是審計產生的現實基礎。
奴隸國疆域的擴大和財富的增加,在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時,統治者就把王族、功臣、貴族分封到各地做諸侯,這些人受命于國王,掌管自己的土地,并向國王交貢賦。這就是國有制與地權的分離,也就是國家權力管理的開始,這不僅使王與諸侯之間存在政治依附和經濟責任關系,而且產生了官廳審計工作。
合伙人企業出現之后,首先產生了社會審計。即企業合伙人授權或委托部分合資者經營管理企業,并需要對合伙契約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要獲得參與合伙人的認可。正是由于企業所有權和管理權在一定程度上分離,需要進行第三人審查,從而產生了社會審計。隨著企業生產規模的進一步擴大,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組織一出現,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和經營者進一步分離,公司的經營范圍日益擴大,股東和債權人為了維護自身的經濟利益,公司經營者為了維護自身的信譽,都需要委托第三者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相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更推動了社會審計的快速發展。
隨著科技的進步,不僅使企業、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的規模擴大,業務范圍更廣,也使授權管理方法得到普遍應用,授權層次不斷提高,授權范圍不斷擴大。通過這種方式,各部門、單位的最高管理機關對下級管理者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由此產生了部門和單位的內部審計。以上就是審計產生的社會基礎,什么是審計產生的基礎的相關內容,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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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審計產生的社會基礎,什么是審計產生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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