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創業公司都容易犯同樣的錯誤,那就是一開始就一頭扎進別人的腦袋,好像提前分配好自己的股份和如何獲得這些股票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也許是覺得現在公司沒有價值,也可能是覺得現在公司還沒有價值可供分配,接下來小編為大家帶來一套三個合伙人股權分配的方案。
三個合伙人股權分配方案
股權持有方是由創始團隊、投資者、顧問以及員工等各方面的人員構成的,所以在股權的分配設計中,此種結構必須要有所保證,這樣才能為公司日后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如此一來,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后進行融資也好、人才引進也罷,甚至是人才激勵等問題都能有所保障。
此外,期權池也是創業者必須事先考慮的事情。所謂期權池,指的是企業預留出一部分的股權給未來要引進的高級人才,這樣一來,公司在未來引進的高級人才就不會稀釋其他持股人的原始股份。
在這一點上,投資方是比較注重的,一般在投資之初就會提出要求,而期權池包含的股份多是由創始人代為持有的。
在投資還未到位之前,創始團隊中的成員分配股權時也可以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預先留出用于后續融資的股份,而這部分股份與期權池的股份是不相干的。
除卻這兩部分的股份,剩下的則由原始股東按協議分配,上述兩部分股份同樣由創始人代為持有。
因為創始團隊的不穩定性,使得許多的企業在股權變更方面出現了不小的麻煩。
為了杜絕這一隱患,有部分企業在創業之初選擇了合伙人代為持股的方式,股東之間事先簽好協議,由部分股東出面代為持有其他股東的股份,然后再去工商部門進行注冊。
這樣一來,如果核心團隊中有人退出,股權在工商部門的變更就不會太過頻繁。
創業團隊的加入與離開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持有股份的合伙人若是選擇離開,他手中的股份要如何?
如果不收回,等到公司價值得以實現的時候他又前來分得一杯羹怎么辦?如果收回,在沒有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拒不交還怎么辦?
這就需要制定股權定期綁定的相關條款,規定所有人都必須達到一定的服務期限才能夠獲得股權。
畢竟公司不是某一個人的,而是大家的,如果你停止了為公司服務,那么就不得再享有公司在此之后所實現的價值。
這里的定期,最好控制在4-5年,不論是誰都必須在公司服務至少一年才能得到一部分股份,然后再按季度或是按月份來兌現剩余股份。
另外,公司有時把合伙人為公司提供的有一定價值的東西轉換成股票進行分配,而這些有價值的東西實際上就像沒有工資的支付一樣,很難準確地計算出要收回的股票。以上就是三個合伙人股權分配方案的全部內容了,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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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三個合伙人股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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