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是當下最流行的話題,為了構建公司利益共同體,強化公司內部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員工的主人翁地位與意識,促進公司效益,員工增收,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公司應該允許員工入股公司。接下來小編給大家帶來一套員工入股分紅激勵方案,以供大家參考。
員工入股分紅激勵方案
總則
1、根據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公司推出員工持股計劃,目的是與員工分享利益,共謀發展,讓企業發展與員工個人的發展緊密結合,企業的利益與員工的利益休戚相關。
2、現公司創始股東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自愿出讓股權以對受激勵員工(以下簡稱“激勵對象”)進行期權激勵。激勵股權份額為 。
3、本實施細則經公司2019年 月 日股東會通過,于2019年 月 頒布并實施。
1、與公司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且在簽訂《股權激勵合同》之時勞動關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員工。
2、由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批準的其他人員。
3、對于范圍之內的激勵對象,公司將以股東會決議的方式確定激勵對象的具體人選。
4、對于確定的激勵對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讓股權的創始股東與其簽訂《股權激勵合同》。
1、為簽訂《股權激勵合同》,創始股東自愿出讓部分股權(以下簡稱“激勵股權”)以作為股權激勵之股權的來源。
(1)激勵股權在按照《股權激勵合同》行權之前,不得轉讓或設定質押;
(2)激勵股權在本細則生效之時設定,在行權之前處于鎖定狀態,但是:
A、對于行權部分,鎖定解除進行股權轉讓;
B、在本細則適用的全部行權完畢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則鎖定解除全部由創始股東贖回。
2、激勵股權的數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規則進行計算和安排:
(1)公司股權總數為—————— 。
(2)股權激勵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確定:
3、該股權在在預備期啟動之后至激勵對象行權之前,其所有權及相對應的表決權歸創始股東所有,但是相應的分紅權歸激勵對象所享有。
4、該股權在充分行權之后,所有權即轉移至激勵對象名下。
5、該股權未得全部行權或部分行權超過行權有效期,則未行權部分的股權應不再作為激勵股權存在。
6、本次股權激勵實施完畢后,公司可以按照實際情況另行安排新股權激勵方案。
員工無戰斗力 ,管理效率低,成本越來越高,合伙人意見不一,為了利益總有沖突?制定一份股權方案就可以輕松解決以上問題。那么以上就是員工入股分紅激勵方案的全部內容了,想必大家看完心里已經有了答案,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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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員工入股分紅激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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