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配的方案,在創業初期就應該確定,不僅確定當時如何分配,更要把眼光放長遠,確定未來股權分配如何調整。無論是在企業初創期還是從初創期到成長期的過渡階段,為解決公司資金與人力問題,很多企業都會通過股權分配的方法為公司引入合伙人。這時,合伙人股權的分配就顯得尤為重要。那么出錢和出技術股權分配該怎么做呢,接下來小編教教大家。
出錢和出技術股權分配
在引入合伙人時,引入的資源往往除了資金,還有很多人力、物力等其他方面的資源,那么對于這些資源,哪些該用股來取得,哪些不能用股來取得呢?
這里就有一個核心的總原則:能用錢解決的,千萬不能用股解決,因為股權是一個公司最核心的價值,所謂“請佛容易送佛難”,股份一旦交出去了,再想要回來就難了。
這個道理看上去很簡單,大家都知道股權不能輕易動用,但是,又有幾個創業者,真正清楚哪些看上去只能用股解決的資源其實完全可以用錢解決?那就是只在短期或一段時間內起作用的資源。
在短期起作用的資源,往往在公司發展下一個階段就不再發揮作用了,而股權是貫穿公司發展始終的,所以這些資源不應該用股權來獲得,而應該用金錢來獲取。
有形資源:常常聽到一些創始人在分配股份時說:” 他免費給我提供了辦公室、車、信息等資源,他對公司做了更多貢獻,我應該多分一些股份給他。”
這種分配方法,其實就是犯了一個大錯,因為這些資源,都只是在短期內對公司發展起作用的。比如辦公室,如果沒有辦公場所,確實無法開展業務,但是隨著公司的成長,辦公室所發揮的作用會越來越小,公司后期完全有能力靠自有資金另租一個辦公室,而這,恰恰說明這類資源,是可以用錢解決的。
比如對于愿意提供辦公場所的合伙人,不需要用股份予以獎勵,而應該把場地價值折算成金錢,創業初期資金不夠的,那就以公司名義打個欠條,表示這是公司向他借的,以后償還就可以了。其他的資源,同樣可以折算成現金來支付,不需動用到股份。
無形資源:對于這些有形的資源,可能創始人明白用現金來解決,然而對于另外一些無形的資源,很多創始人又一頭栽進去,用股份來償付。
比如一些對公司影響重大的想法像創立公司的想法,或扭轉公司頹勢的想法,或能使公司再上一個大臺階的想法,這些想法雖然對公司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并不能用股權來獎勵。
原因很簡單,這些想法都是只在公司某個階段才起作用,等公司進入下一個階段,這些想法就不再發揮作用,因此這些資源也是可以用錢解決的,比如設置獎金,這同樣能取得激勵的效果。還有一種無形資源,那就是人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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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出錢和出技術股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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