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保護專利,要保護知識產權,其實,許多人對知識產權與專利的概念混淆,不明白什么是知識產權什么是專利,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講解一下專利和知識產權區別是什么,希望看完文章的你能分清楚專利和知識產權區別是什么,一起來看看吧。
專利和知識產權區別
專利(patent),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專利"一詞來源于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后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
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專利文獻作為技術信息最有效的載體,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最新技術情報,相比一般技術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70%-80%發明創造只通過專利文獻公開,并不見諸于其他科技文獻,相對于其他文獻形式,專利更具有新穎、實用的特征。可見,專利文獻是世界上最大的技術信息源,另據實證統計分析,專利文獻包含了世界科技技術信息的90%-95%。
知識產權,也稱"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
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一詞是在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后出現的。
知識產權,是關于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并不斷完善。如今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越來越多。
17世紀上半葉產生了近代專利制度;一百年后產生了"專利說明書"制度;又過了一百多年后,從法院在處理侵權糾紛時的需要開始,才產生了"權利要求書"制度。在二十一世紀,知識產權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到處充滿了知識產權,在商業競爭上我們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發布《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
專利是知識產權的一種,知識產權所指范圍更大。專利是知識產權的一種知識產權是人們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經驗、知識而依法享有的權利。
知識產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鄰接權、商標權、商號權、商業秘密權、產地標記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等各種權利。
狹義的知識產權,即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應當包括著作權(含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三個主要組成部分。
專利它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 專利是一項發明創造,是產生專利權的基礎。
2、 專利是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專利條件的發明創造。
3、 作為專利的發明創造必須經專利主管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審查確定,在未經審批以前,任何一項發明創造都不得成為專利。
我國專利法規定了三種專利: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企業和個人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國家有關部門單位對知識產權貫標也給予了大力支持,許多企業管理者對知識產權與專利的關系存在疑問,以上就是小編個大家帶來的專利和知識產權區別是什么的相關文章,希望看完文章的你能對專利和知識產權區別是什么有了初步了解。
[免責聲明]
文章標題: 專利和知識產權區別是什么?
文章內容為網站編輯整理發布,僅供學習與參考,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溝通。發送郵件至36dianping@36kr.com,我們會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