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想法相投的人合伙創業,其中一人主要負責投錢,另一人負責銷售,大家的資歷又差不多,如何分配股權?另外二人對于基本薪酬也有分歧,具體分歧是:全職參與的人心里想的是:不拿工資,幫你們白打工啊?出錢的人心里想的是:這樣我不就是把錢送給你了么?針對一個出錢、一個銷售,二人合伙如何分配股權?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一下。
股權分配問題
首先我們要明白的就是:在不同項目中,不同資源的權重占比是不同的!這些資源包含:資金、技術、人力、渠道等形式,所以只要三個人在該項目中對不同資源的權重占比形成一致,那么股份的占比就好分了。
但是,現在問題又產生了,合伙三人在股比發生分歧,主要是為了追求利益分配的公平、合理,雖然零號的股份結構,利于排版決策,但是不利于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因此,創始團隊可以充分考慮設立股權池,委托一部分股權給帶頭大哥代持,從而確定決策控制權。另外,股權池還要有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人員貢獻有后續動態調整機制,或為吸收新的合伙人預留、以及中途合伙人退出轉讓約定等。
好了,針對股份占比問題,我們已經做出了解答,那么針對基本薪酬這一塊,我們也給一些意見建議。作為創業團隊,發工資這件事情上主要是針對全職投入的股東,工資是要發的,但是不能按照市場價來發,而是要發個生活費,待到公司實現正常運營,能夠有收入、有盈利的時候,可以再逐步提高工資,逐步和市場價接軌。有關一個出錢、一個銷售,二人合伙如何分配股權就解釋到這里啦!希望今天的內容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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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出錢和出力,二人如何分配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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