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是專利人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了依法受保護的有效專利的違法行為,那么如何確定專利被侵權?侵權了怎么辦呢,面對專利被侵權要如何解決?該如何維護知識產權呢?下面小編就來整理分享一些相關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一般侵權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即必須在客觀上造成財產損害或精神損害;
(2)行為具有違法行為,如因合法行為造成損害,則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3)不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如行為人主觀上無過錯,則不承擔責任。特殊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不需完全具備上述要件,基于法律的特別規定或具備一定的特殊條件即可成立。特殊侵權則不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1)假冒專利的行為
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或者終止后繼續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或者未經許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2)銷售所述產品。
在產品說明書等材料中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稱為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將專利申請稱為專利,或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公眾將所涉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的。
(3)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其他使公眾混淆,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的行為。
(4)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行為。
(5)制造或者銷售標有專利標記的非專利產品。
(6)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繼續在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上標注專利標記。
(7)在高高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將非專利技術成為專利的
(8)在合同中將非專利技術稱為專利技術。
專利是新產品新技術的核心,也是企業贏得市場的重要法寶,很多企業會在新產品上市前,進行技術市場調查,以免發生侵權事件。今天討論的是,一旦發生侵權事件,如何快速有效地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
(1)確認涉及侵權的專利是否有效:
建議您到官方網站:中國專利查詢系統 輸入涉及侵權的專利號進行查詢,點擊發文信息和費用信息,即可知道專利狀況(發文信息中有辦理登記手續通知,繳費信息中持續交年費的專利才會被維持)。
(2)對照權利要求書查看是否侵權:
專利權有效的情況下,將專利的授權文本的權利要求書與你的產品進行比較,看看你產品的每一個技術特征是否落入了對方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內,需要逐條對比。在此過程中,委托專利律師對是否構成專利侵權進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見,可以作為決策時的參考。
專利權人再確認自己的專利權有效、專利侵權成立之后,方可著手進行搜集證據。
(1)有關侵權者情況的證據。侵權者確定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注冊資金、人員數、經營范圍等情況。
(2)有關侵權事實的證據。構成專利侵權的前提是必須要有侵權行為,這些方面的證據有侵權物品的實物、照片、產品目錄、銷售發票、購銷合同等。
(3) 有關損害賠償的證據。專利權人可以向侵權者要求損害賠償。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可以是專利權人所受的損失。但專利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因對方的侵權行為,自己專利產品的銷售量減少,或銷售價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費用或少收入的費用等損失。
(4) 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也可以使侵權者因侵權行為所得的利潤。專利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侵權者的銷售量、銷售時間、銷售價格、銷售成本及銷售利潤等。以此為一句,計算侵權者所得的利潤。
(5)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還可以是不低于專利權人與第三人的專利許可證貿易的專利許可費。為此,專利權人要提供已經生效履行的與第三人的專利許可證協議。
(6)侵權者侵權利潤的確切證據,有時無法得到。在進行訴訟時,可以先提供一些粗略的證據,待確定專利侵權后,可以請求法院對侵權者進行查賬,以確定侵權利潤。然后,在此基礎上,再算計出侵權者應付的賠償金額。
(1)請求宣告該專利權無效,聘請專業的專利代理人進行此項工作。
(2)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使用先用權抗辯專利法(2008版)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這就是先用權原則,其目的在于保護先使用人就一項發明創造所作的工業投資不致于造成浪費。但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先用權。
(3)協調和解。在前兩種方法都不適用時,最明智的解決方法是與對方談判,并爭取與專利權人簽訂實施許可合同,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自己的損失。
(4)交叉許可。如果自己的專利對于對方有價值,雙方可以友好協商,交叉許可專利,即互惠互利,大家共同開發共同努力使用。
很多企業高速發展,但知識產權保護卻沒有跟上,導致后期可能遇上侵權問題。在這里小編就為大家科普下專利維權的基礎知識。
(1)自行協調和解: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
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提出協商意向時一般可以向侵權方發送侵權警告函。這在我國專利法中并無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卻被經常使用,而且還常取到較好的作用。侵權警告信的寫法可以根據不同情況,口氣可以強硬,也可以緩和。一般應寫明以下內容:
1)專利權人的專利號,專利的主要權項內容;
2)對方的產品或方法侵害了該專利權,希望中止或禁止對方制造、銷售和使用的行為;
3)希望對方于何時就此作出答復;
4)如果對方不作答復,專利權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其優勢在于可以迅速、友好地解決糾紛,留下繼續合作的空間,節約人力、物力、財力。
(2)向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
專利權人在侵權人侵權事實和證據充分確鑿的情況下,可向專利局等有關行政部門舉報,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核實后作出行政處罰。在行政裁決過程中,有關專利行政部門基于有關當事人的申請,可對專利侵權的民事責任進行調解。依靠行政手段責令侵權者停止侵權并對其進行處罰。調解范圍包括:專利使用費糾紛、專利獎勵費糾紛、專利申請權糾紛、專利權歸屬糾紛、專利合同糾紛、專利侵權糾紛等。好處是程序簡便、處理快。
(3)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并賠償因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
1)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原告僅對侵權產品制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制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制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銷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制造者制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專利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專利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因此,在申請或注冊前,一定要認清楚,避免主動侵權或者被動侵權。
可以有效地打擊競爭對手,鞏固已經擁有的市場優勢地位,而且還可以從侵權人手中得到一筆補償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并有國家強制保證其執行。
六、專利維權的程序和時效
(1)向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不是必需的,當事人可以不經行政調處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管理機關的決定還要經過司法審查,不服的一方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且跨省執行有一定的難度。
(2)向法院起訴。對涉嫌侵權方的技術與自己的專利技術進行分析比對,確定專利侵權是否成立;調查侵權范圍或程度,準備訴狀和相關證據;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經法庭開庭審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決生效;申請強制執行。訴訟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該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要想取得專利權,我們必須向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才能取得專利權。但我們現在正在申請專利,因為我們并沒有具體的專利權,現在如果我們申請的專利技術被侵犯的話,就需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不被侵犯了。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如何確定專利被侵權的相關文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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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如何確定專利被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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