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指根據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產生的知識產權。原則上只在該國家或地區范圍內有效。超出了那個區域的范圍,知識產權就不復存在了,往往被稱為嚴格的地域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知識產權的本質屬性,根植于知識產權客體(精神產品)的特性和主權國家的領土優勢。以下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相關說明。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相關說明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相關說明
一,知識產權是依法確定的“私權”,屬于內國知識產權制度調整的范圍,只在其依法產生的地域內有效。一旦跨越這個地域界線,這種排他專有權也就無法律效力了。一項在國內獲得專有權的智力成果,如果在他國沒有依當地法律被授予專有權,勢必在進入該國的公有領域時不能受到該國的合法保護。因此,知識產權是有地域性的,或者說是有國界的。國界的。
二,作為知識產權“標的”的智力成果卻是無國界的。科學、技術與文化作為人類社會共有的文明成果,原則上可以為全人類共同享用,沒有民族之別、膚色之分、制度之異。智力成果本質上的這種共有性,為其跨越國界,在世界范圍內流動與傳播提供了潛在的可能性空間。但是,要把這種潛在的可能性較變為現實的可能性,受兩個因素的制約:一是享用智力成果的客觀需要,二是智力成果流動與傳播的客觀條件。
隨著國際民商事交往日益密切,人們逐漸認識到知識產權嚴格的地域性特征嚴重阻礙了國際技 術交流與合作。因此,自19世紀末以來,一些全球性或區域性的國際知識產權組織相繼出現,形成了一套國際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相關說明。
[免責聲明]
文章標題: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相關說明
文章內容為網站編輯整理發布,僅供學習與參考,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溝通。發送郵件至36dianping@36kr.com,我們會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